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设计标准
为了表达追求完美、行业领先的经营理念,有效地展示商城的整体的经营品质和竞争优势。同时也是为了给商城的广阔消费者创造一个舒适高雅的购物环境,使商城的租户获得良好的经营收益。制定了«商铺装修设计标准与基本要求»。
一、吊顶
为最大程度保障商业整体形象的协调、统一,商铺吊顶装修设计原则为:商铺均应采用与各楼层公共区域相协调的吊顶。如确因经营特点而需要变更设计的商户必须向商城运营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在与周边商铺协调统一的前提下,方可能获得许可变更吊顶。商铺吊顶的排布、色彩、规格必须接受商城运营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如采用格栅吊顶者不得裸露管路。且应将商铺与公共区域上方用石膏板封死,以控制商铺内温度。
本着有利于卖场内视觉上的整洁性的原则,各类吊顶天花必须与公共区域吊顶高度一致。吊顶天花内设施〔烟感、温感、消防喷淋等公共设施〕不允许拆除破坏。
石膏板吊顶需在空调风管安装到位调试后运行正常,烟感,喷淋器安装到位调试正常的情况下开始进行施工。吊顶应先安装龙骨架,保留检修口。同时按照电路图所绘制的灯路位置进行灯线的铺设,所有线路都应按照配电箱的位置进行铺设,如有网络线,线,音响线应同时进行分线槽或线管铺设,有利于后期电源控制总开关的安装。
二、地面
地面应与公共区域的水平高度保持一致,衔接处不得有缝隙,且必须用不锈钢条填实或铝合金压条扣住。建议如果非经营特殊需要,商铺原则上均应铺装石材地面或地板,应尽可能选用与公共部位色彩一致〔或协调〕的材料。建议地砖尺寸为600M M×600M M。如采用地板铺装,但只限于复合地板或实木地板,禁止采用地板革、地板胶、纯毛/化纤地毯。其中,复合地板的铺设要注意地板材质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地板材质的耐磨性,防水性,使用寿命等相关技术性能指标。商城为保证整体商业品质形象保留要求商家更换严重磨损、破损、起翘变形的地材的权利。同时还应注意铺设电源地插线、地插的安装,道具所用电线路的铺设。
三、墙面
商铺墙面为轻钢龙骨外覆石膏板,因而禁止在商铺墙面上悬挂或固定任何物品。
不得在墙面上喷涂与涂鸦图形,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物。商铺如果需要可以在承租区域内现有墙面的外侧,自行在制作墙面,满足经营需要。根据商铺平面布置图,铺内所增加隔断墙的施工制作,应注意道具所用电路电线的铺设,不得在墙面上私自连接或铺设电源明线与网线。
四、门面
商铺门面禁止搭建任何形式造型,玻璃上一律禁止粘贴指示牌、装饰物、广告或类似的设施,不得悬挂任何灯箱、安装霓虹灯、射灯。同时,商铺玻璃朝向内通道的立面须有三分之二的立面宽度必须保持通透,禁止任何形式的遮盖〔如喷涂、贴膜等〕。铺门统一向铺内开启,不得私自改变铺门开启方向,同时不得拆改铺门把手〔包括铺门把手的安装方向〕与更换铺门把手。面积在100平米以下的商铺原则上不允许改动铺门位置。如因品牌经营确实需要改动铺门位置,须提前向商城运营管理部门书面申请批准。
五、 门楣与铭牌
商铺门楣处应当只显示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安置除铭牌外其他含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商铺铭牌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以垂直于门楣的方式安装或悬挂商铺铭牌。商铺铭牌长度控制在门楣长度的1/3不超过2/3的长度,取中间位置,两边各保持1/3的门楣长度。铭牌宽度上下距门楣两边缘保持100 MM。
铭牌的材质、厚度、固定方式等必须接受商城运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铭牌材料不得选用苯板、KT板等低档材料,最低材料要求应为PVC或亚克力。铭牌的字体必须发光,应该是立体字,可以字体发光也可以是边缘发光。立体字字体高度要求5 MM,如安装支架则支架高度要求5 MM,不允许粘贴字、及时贴等。铭牌字体应当标准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同时,字体的材质、凸凹、色彩、字型、大小、组合等需要通过商城运营管理部门的标准。商铺铭牌不得用霓虹灯、射灯、彩灯、反光灯、灯箱等来加强效果,或用彩带、旗帜、鲜花等来衬托。
六、电力与灯光照明
1、电力供给:
供电导线必须选用阻燃塑皮铜芯导线〔导线上应有标注“ZR”记号〕,用电容量在5KV以上的工程必须选用双层阻燃塑皮铜芯线缆,相线为红、黄、绿三种颜色,零线为黑色,地线为黄/绿色,导线截面积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需配合其回路的保护开关容量与所承担的设备功率相匹配;导线驳接处须坚固可靠,并包扎阻燃绝缘胶布后再加套纤维套管。严禁超负荷用电。
2、灯光照明:
商场公共区域照明条件为:色温3000K,照度600至700LUX。商铺在照明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公共区域照明情况。商铺内应确保足够的照度与照明质量,在照明设计中要强调照明节能、照明安全、光照的均匀、柔和、无眩光、管理维护方便等。同时,有效管理商铺内的照明投射方向,严禁通过商铺玻璃投向商场公共区域。在商铺内使用的照明灯具,指定使用以下品牌和型号:
日光灯:指定T5型日光灯支架,T8日型光灯架及灯盘。要使用电子式镇流器、电子式镇流器为欧司朗、飞利浦、松下,雷士,荧光灯管为飞利浦、欧司朗、雷士灯管,提倡使用T5节能型灯管。
石英灯:指定为飞利浦或欧司朗12V灯杯;
金卤灯:指定为飞利浦或欧司朗灯管;
节能灯:指定为飞利浦或欧司朗;
禁止使用以下类型的灯具:
220V石英灯杯、小太阳灯、碘钨灯、无产地、无合格证的灯具及光源。
七、展柜〔展架〕
展柜〔展架〕的设计应考虑顾客视觉,便于购物的配置,高度要与人体高度相适应,以方便顾客购物。不得在距离商铺的入门处2米以内安置任何陈列用具,陈列用具的摆放不能影响通道的宽度。陈列用具应该注意多样化,要有高低、大小等各种式样的。大展柜或高展柜不得安置于靠近商铺玻璃处,而应以低柜或低架的形式陈列商品。陈列用具不应过多。建议在展柜〔展架〕的下方最好安装照明。
八、橱窗
商铺橱窗的设置位置必须经过商城运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商铺橱窗的设置位置应考虑到客流动线的布置,原则上相邻的商铺橱窗的设置位置应当一致。
同时,必须保证朝向通道的立面有三分之二的立面宽度通透,玻璃上一律禁止粘贴指示牌、装饰物、广告或类似的设施,不得悬挂任何灯箱、安装霓虹灯。采用的色彩要利于表现商品的陈列,橱窗的陈列设计不得使用滚动、旋转、振动的道具,不得发出声响。道具或商品的支架应隐蔽摆放,商品名称、企业名称或简捷的广告用语,统一安排在台架上。一个橱窗只做某一厂家的某一类产品广告。对橱窗灯光的基本要求是光源隐蔽,色彩柔和,必须在色温、照度上与商场公共区域照明条件相协调。防止使用过于鲜艳、复杂的色光。同时,注意防止通过商铺玻璃投向商场公共区域。